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3 15:00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我校隶属关系划转的决定”,我校河西原属司法局土地将收归司法局所有,地面设施及建筑一并收归司法局所有,校游泳池不再对我校学生开放。给校内游泳爱好者造成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说明!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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