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沪政院团字〔2016〕12号)及《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评比的通知》(沪政院团字〔2016〕11号)相关文件通知,经各级团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网络投票、答辩评审等环节,最终评选出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1个,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3个,2015—2016学年“青年标兵”3名,2015—2016学年“支部标兵”5个,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
刑事司法学院团总支
二、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
国际法学院团总支
法律学院团总支
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三、2015—2016学年“青年标兵”(3人)
青年标兵(综合类):贺天歌
青年标兵(文体类):艾克拜尔
青年标兵(学术类):陈晓鸣
四、2015—2016学年“支部标兵”(5个)
经济法1443团支部 人民调解1541团支部 国际经济法1543团支部
法制新闻1441团支部 15级法律硕士(法学)团支部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30日
此公示即日起生效。如有异议,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309)
联 系 人:杨稼轩 联系方式:18687291754
指导老师:孙留华 联系方式:13764067879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