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2 16:16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团委: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了解国情、深入社会、素质拓展锻炼的过程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加强上海市共青团实践育人理念的落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秉着“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今年寒假,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逐梦青春,感恩传承

二、实践内容

(一)感恩传承,开展招生宣传

近年来,我校招生录取分数稳步上升,学校的生源质量不断提高。为加大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力度,加强学校与中学联系,展示我校学生风采,进一步扩大我校的社会影响力,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校团委于2016-2017学年寒假期间开展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寒假志愿招生宣传活动。

学生利用寒假回老家期间,联系并走访母校,在生源中学进行宣讲、座谈或经验分享会,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张贴学校《招生指南》、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向母校师生介绍上海政法学院校史校情、本科人才培养情况、基本招生政策及个人的校园生活、成长经历、学习情况,增强2017届高中毕业生对我校的认同感,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二)“绿螺迎春”上海自然博物馆春节志愿服务

继续开展上海自然博物馆志愿服务,寒假服务时间为大年初一—初三,志愿者“小绿螺”们将在岗位上学习科普知识,为游客介绍馆内情况,接受问询,维持现场秩序,丰富个人经验,为他人和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展示上政人的风采。

(三)“小甜橙温暖回家路”虹桥火车站春运志愿服务

 自2014年以来,每逢春运,我校志愿者们始终坚守在虹桥火车站志愿服务岗位上。今年,“小甜橙”志愿者们继续在春运期间前往虹桥火车站进行志愿服务,以饱满的热情服务他人,用自己的行动,为成千上万的返乡人送去温暖。

三、工作要求与说明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主动提前筹划开展2017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调研工作。

(二)保障安全,严防意外。活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学校周边、学生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者邻近村社开展。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提前认真做好活动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要做好团队安全工作,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整个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三)招生宣传志愿者于2016年12月23日—12月28日网络招募,校团委将于12月28日完成统计汇总,12月29日与招毕办共同完成审核遴选工作,派出名单在12月30日网络公布。

校团委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于2016年12月30日(周五)中午12:15在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206会议室召开动员和培训会议,进行派出培训,发放宣传材料。

每个宣传小组于2017年3月1日(周三前)报送宣传总结表和5张活动精彩照片(照片要求清晰、能反映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场景)的电子版,校团委和招生就业办汇总后形成活动总结。校团委将对活动组织到位、总结完备、宣传活动效果优秀的志愿小组、志愿者发放500元宣传补贴并进行公开展示。

报送邮箱:shupl_shsj@126.com

(四)小绿螺志愿者服务时间为1月28日-1月30日8:00-18:00,一日一期,认真履行工作责任,服务满1期可获校级优秀志愿者证。

(五)虹桥火车站服务时间为1月13、15、17日8:00-18:00、1月19、21、23、25日8:00-20:00,一日一期,认真履行工作责任,服务满3期可获高职学院院级优秀志愿者证,满4期可获校级优秀志愿者证。

(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新学期,各学院对2017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包括统计基本情况、推选优秀实践成果等,在开学后第二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集中报送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并提交相关的电子版、纸质版图文资料。

四、报名方法

关注校团委微信公众平台“青春上政”并报名,微信号:YOUTHSHUPL

报名时间:12月23日-12月28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鹏

联系方式:13162119550

电子邮件:shupl_shsj@126.com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寒假招生宣传总结表.docx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