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政法学院第一届 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3 10:09

经校党委、市学联批准,上海政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7年5月召开。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上海政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要求,积极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现将上海政法学院第一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常代会委员”)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具有上海政法学院正式学籍、被推选为上海政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40%,没有不及格现象。

(四)热爱学生工作,能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拥护和信任,能够认真听取并如实反映意见。

二、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上海政法学院第一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设委员15名。在上海政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由学生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

各学院团委及学生会应根据要求,在已产生的学代会代表中进行委员候选人推荐,经学院相关会议酝酿产生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各学院推荐人选为2名。

候选人推荐人选经本学院分团委签署意见后上报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后,各学院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成为上海政法学院第一届常代会委员候选人。

三、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的报送方式 

(一)请各学院于4月20日晚8点前将上海政法学院第一届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进人选名单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2。

(二)大会相关表格材料可至公共邮箱自行下载。公共邮箱:shuplstudent@163.com;密码:student。

(三)相关联系人: 秦家琪1510215677 


附件 :上海政法学院第一届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上海政法学院学生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