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和第八章的有关规定,我校团委决定将于2018年3月5日开始面向我校全体共青团员收取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团费。鉴于本项工作的重要性,请各二级学院团委认真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此次团费收缴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及其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我校2017级、2016级、2015级、2014级全体在校团员
二、收缴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中午12点之前
三、收缴地点
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9)
四、收缴金额
1.2元/人
五、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认真核实本学院团员资料,按要求填写情况统计表(团员人数、团费总金额);
(二)对没有交纳团费的团员要查明原因,对无故拒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团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团员证中不予注册。
(三)以二级学院团委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团费、团费收交情况统计表和未交团费团员名单统一上交。
(四)党员、预备党员不须缴纳团费。
注:联系人:王一芙 联系方式:18217073350
附件1: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