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我校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格局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孙留华发布时间:2018-05-18 22:13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我校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格局的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本市高等学校团学组织格局的规定》(沪团联〔2017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团学组织制度,增强组织活力和凝聚力,增强工作联动性、有效性,校团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我校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格局的规定》,现将文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8518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健全我校二级学院

团学组织格局的若干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本市高等学校团学组织格局的规定》(沪团联〔20172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准确把握“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1、团委和学生会是目标完全一致、建制相对独立、功能各有侧重、工作整体联动的两个组织。团委在各类学生组织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学生会组织,确保学生会依法依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2、在功能上,学院团委侧重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推优”、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学院学生会侧重做好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工作。两者在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分进合击,共同构成共青团组织的整体功能。

3、在架构上,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内设部门统筹设置,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既突出团委的核心作用,又发挥学生会的自主性。

二、切实加强团学组织规范性建设

4、学院须按期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届期四年),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的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70%。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召集团的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学院团的委员会一般由7人组成,设书记1

,由专职教师担任;副书记2名(含学生会主席),研究生数量较多的学院可再增设1名副书记,兼任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其余团委委员中,应包括学生会副主席、优秀团员代表等。

5、学院须按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届期一年),一般在每年4月举行。代表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学院本科生人数的2%,其中各级学生会骨干所占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40%。学院学生会以面向本、专科生为主,校学生会设立研究生工作委员会、留学生工作委员会。

学院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

,应按照《上海市学生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主席兼任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任学院团委委员。

学院暂不设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

6、学院团委、学生会统筹设置内设部门,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以适当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但不得使用“团学联”、“团委(学生会)”等错误名称。

学院团委、学生会一般统筹设置以下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创新创业部、社会实践部、学术部、权益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1-2个部门,但应避免职能交叉。

各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由学院团委、学生会共同任命。各部门不设干事岗位,可招募学生志愿者参与部门工作。

7、校学生会建立主席团联席会议机制,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工作合力。

三、着力强化团学干部的选拔培养

8、学院团学干部应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防止出现“小圈子推荐”、“层级制升职”等错误做法。要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要加大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团学组织的干部交流力度,增强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选贤任能、人尽其才。

9、学院要进一步健全团学干部的培训制度、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团学干部的自律意识、履职能力和表率作用;要进一步关心支持团学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团学干部,其开展团学工作的表现可作为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上海政法学院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基本职责》

上海政法学院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基本职责


办公室(综合管理部)

1、负责院团委、学生会日常会议、综合事务、财务管理及后勤支持;

2、负责上级来文流转,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起草审核印发有关文件;

3、负责协调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间事务;

4、对应校团委办公室、校学生会综合管理部。


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部)

  1. 负责贯彻学校团委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2. 推动落实团校工作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活动,进行学生骨干培养;

  3. 负责指导、检查和落实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组织建设以及发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4. 负责院团委、学生会骨干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工作;

  5. 对应校团委组织部、校学生会人力资源管理部。


宣传部(新媒体工作部)

  1. 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

  2. 负责团委、学生会的新闻工作,管理建设团委、学生会的各类宣传阵地;

  3. 负责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对青年学生开展网上舆情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 负责打造文化产品,开展网络文化宣传活动;

  5. 对应校团委宣传部、校学生会新媒体工作部。


创新创业部

1、负责组织、落实学校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类竞赛和活动;

2、负责整合院内外资源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进行指导;

3、对应校团委创新创业部。



社会实践部

1、负责落实学校社会实践规划和方案、相关社会实践比赛,组织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2、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立和拓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和平台;

3、对应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权益部

1、负责向学生会相关部门、委员会收集、整理和反映学生正当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2、负责搭建学生和学院部门沟通联系的渠道;

3、负责开展各类权益服务宣传活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负责整理发布校园内外服务资讯和福利,丰富学生生活;

4、对应校学生会权益部


学术部

1、负责组织、落实各类学术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倡导优良的学术文化;

2、负责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加强学风建设;

3、负责打造学院学术活动品牌;

4、对应校学生会学术部。


文艺部

1、负责开展学院各类文化活动,助力打造校园文化新风尚;

2、负责开展艺术教育活动,陶冶学生情操,提升学生修养;

3、对应校学生会文艺部


体育部

1、负责组织承办校园体育赛事,促进竞技交流,培养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和力争上游的体育精神;

2、负责开展学院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养成科学合理的生活习惯,增强学生体质;

3、对应校学生会体育部


对外联络部

1、负责组织与其他高校、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交流联络活动;

2、负责与校外其他组织、机构沟通,争取社会资源;

3、负责联络赴海外短期留学、参与交换项目的本院学生。

4、对应校学生会外联部


此外,可根据学院实际,再增设1-2个部门,但应避免职能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