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政法学院2018级新生班级团支部组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留华发布时间:2018-09-13 22:55

关于做好上海政法学院2018级新生班级团支部组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上海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健全本市高等学校团学组织格局的规定》文件,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团学组织制度,提升新生班级组织活力和凝聚力,着力加强新生班级组织建设,增强工作联动性、有效性。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将做好上海政法学院2018级新生班级团支部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8级全体新生

    二、工作时间

各二级学院团委应于2018928日前完成新生班级团支部的组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班团一体。推行班级团支部委员会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明确以团支部委员会为核心的班团集体建设,防止本末倒置,班团对立。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协作开展。原则上,由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2. 合理设置职位。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应与班级委员会委员的分工统筹考虑,确保岗位清晰、干部规模适度,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依照《上海政法学院基层班团组织通用架构模式》(附件1),做好新生班级团支部的组建工作。

  3. 完善考核监督。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形成基层班团组织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的工作氛围和机制;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建立并完善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基层班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和评价考核力度,建立支委、班委工作述职评议机制,推动基层班团组织工作开展规范化、制度化、有形化、经常化。

  4. 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健全基层班团骨干教育培训机制,以各级团校、主题团课和团日活动为主要平台,面向基层班团骨干,定期进行党的理论、团的知识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健全信息沟通、经验分享、工作观摩、活动合作等机制,促进基层班团组织之间的互动交流。

  5. 规范选举流程。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各二级学院应依照《上海政法学院新生班级团支部组建流程》(附件2),完成新生班级团支部的组建工作。

    四、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根据《上海政法学院2018级大一新生基层班团组织架构申报表》(附件3)的内容,详细填写各项信息,在930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统计表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9,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huplzuzhibu@163.com


联系人:严正宇 13321913819

        顾又炀 18916060555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基层班团组织设置和基本职能

2.上海政法学院新生班级团支部组建流程

3.上海政法学院2018级大一新生基层班团组织架构统计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8913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8913日印发


附件一:

上海政法学院基层班团组织设置和基本职能

一、机构设置

(一)团员大会/班级大会

是团支部/班级的最高领导机构,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

(二)团支部委员会

是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在架构上,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一体化设置。

二、职位设置

(一)团支书:负责主持团支部和团支部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是团支部的建设核心。

(二)班长/副团支书: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负责主持开展班级各项事宜,与团支书共同配合开展团支部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委员:负责团费收缴、团员考核、入团审察等基础团务事宜,协助团支书和班长组织开展团支部各项活动。

(四)宣传委员:负责思想教育、新闻报道等基础文宣事宜,协助团支书和班长组织开展团支部的思想宣传工作。

(五)生活委员:负责疾病预防、身心健康、寝室纪律等日常生活事宜,协助团支书和班长开展生活健康卫生工作。生活委员兼任班级心理员。

(六)学习委员:负责学业监督、教务对接、学术交流等学习相关事宜,协助团支书和班长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七)文体委员:负责文艺表演、体育赛事等活动项目的组织动员事宜,协助团支书和班长开展文娱体育工作。



















附件二:

上海政法学院新生班级团支部组建流程

  1. 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条件

《团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1. 团员身份的认定

认定本单位共青团员的身份,是建立团组织的基础。

团员身份可依次通过(1)查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2)查阅人事档案。

  1. 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

团的组织受到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上级团组织领导。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应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新生班级按照规定要求,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建立团支部,其所在学院的分团委作为其的上级团组织。

  1. 团干部的配备

新生班级的团干部一般应通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上级团组织要主动引导、帮助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建立团干部培养、选拔、使用、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新建立团组织负责人的培训。

五、建立程序

(一)全面了解新生班级团员、青年的人数。

(二)经上级党、团组织同意后,召开新生班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




















附件三:

上海政法学院

2018级大一新生基层班团组织架构统计表

学院名称


支部名称


序号

职务

姓名

联系方式

1

团支书



2

班长/副团支书



3




4




5




6




7




8












                                                               分团委签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