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第三批)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4-05-28浏览:276

各相关教师:

按照《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之规定,2013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第三批)拟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仔细参阅《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在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项目类别标注为“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第三批)。

二、请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

2.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一式一份。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14年6月6日(周五)15: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05室),《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_shupl@163.com 。

联系人:宋益萍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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