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与“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4-05-28浏览:168

各相关教师:

按照《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上海政法学院院级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2012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未结项项目)、2012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第二批)、201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已到,拟结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立项书要求,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在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项目类别请按各自申报项目填写清楚,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请填写清楚第一批或第二批)。

二、请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政法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一份;

2.已发表相关论文的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一式一份。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14年6月6日(周五)15: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05室),《上海政法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eyan_shupl @163.com   

联系人:宋益萍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2014年5月27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