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2014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展示汇报会的通知

时间:2015-07-01浏览:41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经学校精建委研究,定于201572日在校部楼107会议室召开20132014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展示汇报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572

上午8:4511:00:二级学院展示汇报会

下午13:0015:00:职能部门展示汇报会

地点:校部楼107议室

二、参加单位

学校各二级学院和经材料评分前十名的职能部门(名单见附件一)。

三、汇报内容

各部门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精神文明测评指标体系》(见附件二)的相关分解指标的要求,在总结两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提升内涵、聚焦重点、展示亮点和破解难点,辅以PPT形式进行展示汇报,重点围绕本部门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进行展示。

四、评委组成

二级学院展示汇报会的评委是学校精建委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能部门展示汇报会的评委是学校精建委成员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没有书记或院长的二级学院则为其他学院领导)。

各展示汇报部门宣传员列席参加会议。

五、会议议程

主持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霍光

1.宣布评分规则

2.各部门展示汇报

六、评分规则

1.展示汇报环节总分为40分,分别根据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特点设置考察指标(见附件三)。

对二级学院着重考察文明创建理念是否明晰,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举措是否到位,文明创建成果(思想育人、志愿服务、社会贡献、共建共享等)是否丰富,特色亮点是否鲜明。

对职能部门着重考察文明创建理念是否明晰,以文明创建推动日常工作的成效是否凸显,服务奉献的意识和举措是否到位,特色亮点是否鲜明。

2.各部门汇报人原则上应为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管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书记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亲自汇报的,总分加0.5分。

3.各部门展示汇报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每超时半分钟扣0.5分。

4.汇报顺序由抽签决定。

5.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加总平均计算。评分结果于会后报精建委审核。

 

请参加展示汇报会的部门于630日前将汇报稿和PPT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uanchuan@shupl.edu.cn

联系人:徐锐、晏晓东  联系电话:3922509939225100

 

附件一:展示汇报职能部门名单

附件二:上海政法学院精神文明测评指标体系

附件三:评分表

 

校精建委

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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