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暑假及秋季学期首日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7-13浏览:43

各学院及全体同学:

为了确保全体学生安全、愉快度过暑假,并保证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将2015年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假放假及开学的时间

1.放假时间:7月13日(周一)至9月12日(周六);

2.首日教育时间:9月13日

3.正式上课时间:9月14日

二、假期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

1.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生命财产安全要予以重点强调。

2.掌握学生去向,确保信息畅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寒假期间,各辅导员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尤其要加强与受过处分、家庭经济困难、考试不及格科目多、有心理障碍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并将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等情况详细告知家长,以便使学生家长能全面了解子女在校的各种表现。学生寒假有出国(境)情况的,必须汇报。

3.暑假中要进一步加强易班建设工作,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措施,让学生把暑假社会实践、学习体会等上传到易班。

(二)学生工作部

1.社区宿舍楼开门时间为8月31日上午9:00。若学生在假期确有特殊情况需进寝室的,请与社区办公室(18号楼底楼)联系。电话:39225570。

2.学生离校前须打扫寝室卫生,关闭寝室门窗,切断电源,并将贵重物品带离学校,返家途中要注意安全。

3.为了保障社区安全,做好学生的服务工作,社区封楼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负责处理学生事务及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学生可到社区18号楼办理相关事务。值班时间:8:30-16:00,值班电话:39225570。

4.学校每天有学工人员值班,有事情及时联系值班人员。学工部每周一有人在校值班,提供学生相关申请表格用印及档案转递服务。(值班表见附件)

三、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

(一)首日教育

1.时间:2015年9月13日上午8:45。

2.对象:上海政法学院12级(含14级专升本)、13级、14级本科学生; 13级、14级高职学生。

3.内容:

(1)班级学业情况总结,布置本学期工作内容;

(2)学生暑假期间思想动态调研;

(3)诚信安全教育;

4.地点:高职学院主教五楼、法律学院主教四楼;经济法学院主教三楼;国际法学院主教二楼;刑事司法学院B4;文学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庸夫楼一楼;社会管理学院庸夫楼三楼、经济管理学院A7;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A8;外国语学院主教一楼。

5.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首日教育活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首日教育当天全体辅导员应准时到位。首日教育的书面总结请于9月16日(周三)交学工部

(2)全体同学务必于9月12日晚20:00前返校,9月13日必须参加首日教育。若有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各学院履行请假手续。9月13日下午2点前请各学院把未到校学生人数及原因交学工部思政科。

(3)9月12日、13日晚各学院应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名单请于9月10日下午2点前交学工部思政科。

(4)各学院在首日教育当天组织班级学生领取教材(地点为主教A座底楼,具体安排见教务处通知)。

(二)上课安排

1.时间:9月14日(周一)

2.要求:

(1)全体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2)各班级辅导员要检查开学第一周学生出勤情况及上课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补考安排(暂定,具体安排见教务处通知)

1.补考时间:9月10-12日3天;

2.要求:

(1)请及时关注学院校园网上公布课程补考日程安排;

(2)各学院辅导员应提醒参加补考的学生认真复习,并遵守考试纪律。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7月8日

附:学工人员值班安排

    暑期管理员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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