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校级四类科研项目(2017年度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三大系列”科研项目、优秀留学回国教师科研创新计划)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公示、校长办公会通过等环节,现进入签署协议阶段。
立项协议书将于近日送至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项目负责人保留,一份签名后由二级学院、体育部统一送至科研处。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二级学院、体育部时间安排尽快签署协议,并于6月13日(周二)前登录科研系统(进入校园网登录“信息门户”----点击“科研”),填报此次申报内容(如何填报可参考使用说明)。结项后请完善系统填报。
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25日15:00之前,至求实楼215室签署立项协议书,并于6月13日(周二)前登录科研系统(方式同上),填报此次申报内容(如何填报可参考使用说明)。结项后请完善系统填报。
请项目负责人关注OA个人账户,经费分立项经费与结项经费,两次拨付,立项经费必须在2017年11月底计财处关账前报完,结项经费在结项后拨付,并于当年11月底计财处关账前报完。具体关账时间关注计财处通知。
科研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