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缓解上海小学生暑期“看护难”的问题,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和帮助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充分发挥同学自身兴趣和展现专业特色,培养爱心、耐心与责任心,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继续在今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中开展青浦区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志愿服务专项,向全校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
一、招募安排的主要内容
(一)招募对象:
上海政法学院在校大学生
(二)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热心志愿者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有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纪律性强,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爱心暑托班”将在7月3日至8月25日开班(不含周六、周日),每服务期为2周,共4期。每期志愿者服务时间为10天,也可选择两期或两期以上服务时间。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6:30
各二级学院爱心暑托班安排 | |||||
序号 | 学院 | 非毕业班、 专升本人数 | 应参与人数 | 负责期数 |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419 | 150 | 第1期 |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0 | 10 | ||
3 | 研究生处 | 232 | 20 | ||
4 | 法律学院 | 1217 | 130 | 第2期 | |
5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396 | 43 | ||
6 | 高职学院 | 87 | 7 | ||
7 | 经济法学院 | 574 | 63 | 第3期 | |
8 | 社会管理学院 | 572 | 63 | ||
9 | 国务学院 | 482 | 54 | ||
10 | 国际法学院 | 679 | 72 | 第4期 | |
11 | 刑事司法学院 | 657 | 71 | ||
12 | 外国语学院 | 342 | 37 | ||
总计 |
| 6747 | 720 |
| |
注: | |||||
1.每期时间分别为: | |||||
第1期:7月03日-7月14日 第2期:7月17日-7月28日 第3期:7月31日-8月11日 第4期:8月14日-8月25日 | |||||
2.经考核合格,大二、大三年级志愿者可做2017学年夏季学期实践学分认证,报名时间以本学院负责时间为主,有个别原因可适当调整跨选时间。 | |||||
三、服务形式
1.协助教学点管理员完成暑托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结合自身的兴趣、特长开设特色课程。
四、报名及遴选
即日起向各二级学院团委进行报名,各二级学院进行遴选和汇总工作。6月8日报送校团委完成统计汇总。
五、志愿者保障与激励
1.青浦团区委将为志愿者在志愿者服务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午餐和志愿者服务补贴80元/天。
2.志愿服务期间的上下班交通由青浦团区委安排车辆统一接送。
3.志愿者服务期满,由青浦团区委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对参加两期及以上且表现优异的志愿者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优秀志愿者评选。
4.经考核合格,大二、大三年级志愿者可做2017年度夏季学期实践学分认证。带队教师由本学院团委书记担任,按照全校教务规定要求,志愿者需按时做好实践记录,向带队教师提交实践鉴定。
5.学校向志愿者提供服务日当天早餐,由班车车长统一领取,并在班车点分发。
6.学校向志愿者提供住宿,并统一提供空调用电保障。志愿者需向本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并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校团委
2017年6月2日
附件:
各学院爱心暑托班志愿者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