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12浏览:360

各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16-2017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计划下达给各学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学工信息系统,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学院为单位初评,并对拟上报学生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9月30日下午15:00前学院在系统内上报推荐名单,导出汇总表后加盖学院行政章,报送学生处滕老师,学生无需打印出个人申请表。

    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不得突破既定的比例及金额。


附:2016-2017学年校奖金额分配表

学院

金额(元)

法律学院

404250

经济法学院

191730

国际法学院

253770

刑事司法学院

219120

经济管理学院

474870

社会管理学院

198000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167310

文学与传媒学院

131010

外国语学院

1171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0360

高职学院

19950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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