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16-2017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计划下达给各学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学工信息系统,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学院为单位初评,并对拟上报学生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9月30日下午15:00前学院在系统内上报推荐名单,导出汇总表后加盖学院行政章,报送学生处滕老师,学生无需打印出个人申请表。
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不得突破既定的比例及金额。
附:2016-2017学年校奖金额分配表
学院 | 金额(元) |
法律学院 | 404250 |
经济法学院 | 191730 |
国际法学院 | 253770 |
刑事司法学院 | 219120 |
经济管理学院 | 474870 |
社会管理学院 | 198000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167310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131010 |
外国语学院 | 11715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0360 |
高职学院 | 19950 |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