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校级特色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7-09-14浏览:500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已至结项日期的2015年度校级特色课程、通识选修课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检查的依据是《上海政法学院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及《上海政法学院课程中心栏目建设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5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部门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特色课程类别

1

法律学院

侵权责任法

王  康

实务类

2

经济法学院

环境资源法律实务与实训

杨  华

3

刑事司法学院

职务犯罪预防与侦查实务

魏化鹏

4

犯罪与罪犯调查与统计

李光勇

5

国际法学院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与实务

王艳冰

6

社会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测评

王慧博

7

社会组织的创建与运作

杨  柳

8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业务实训

鲍长生

9

高级商务翻译

法丽娜

10

外国语学院

国际商务沟通与谈判技巧

欧阳美和

11

国际法学院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国际组织

袁胜育、

王丽华

跨学科专业

复合交叉类

12

国际法学院

国际刑法

盛红生

2015年度校级通识选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所在部门

1

全球化与法律现代化

王丽华

国际法学院

2

性别与社会

肖倩

社会管理学院

3

生命教育:人生幸福的秘密

李爱萍

社会管理学院

4

大数据与大数据时代

欧阳为民

计算机教学部

 

二、程序安排

1.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建设任务(包含网站建设任务)

2.提交《上海政法学院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式四份,签字、盖章;《网址汇总表》电子版

3.9月25日(周三)—9月29日(周五),专家网评

4.10月9日(周一)—10月13日(周五),专家来校现场评审,通过网络评审的结项课程须展示佐证材料及总结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答辩。未通过网评的结项课程不再参加现场评审。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检查工作,并将《上海政法学院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四份汇总后922日(周五)前交至教务处研评科;《网址汇总表》发至yanping@shupl.edu.cn逾期不提交材料或课程网站不能顺利访问的,视为检查不通过。)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39225058  地点:主教411A


教务处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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