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上海市属本科高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应用型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海市教委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启动第五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报送申报意向
请各二级学院对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见附件1)要求,以及试点专业申报材料必须涵盖的以下四项内容要求,结合本学院开设的本科专业实际,明确本学院申报意向:
1.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的原则研制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以能力为本构建的课程体系;
2.与一定行业地位、技术先进企业的战略合作方案(注:申报专业须提供与一定行业地位、技术先进企业的校企战略合作协议书);
3.引入专业认证标准,有较为明确的专业认证时间表(注:申报专业在建设中须与国际或国内权威专业认证机构合作,引入相关认证标准,对试点专业进行认证);
4.与国内外同类领先专业的比较分析等。
请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于10月16日(星期一)下班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上海市属高校第五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意向表》(见附件2)交送至主教409A办公室张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yanping@shupl.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学校确定拟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填报申报材料
学校根据市教委申报要求,审核各学院申报意向,确定拟向市教委推荐申报的试点专业名单(注:市教委给我校的申报额度为1-2个),通知相关学院组织填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9225601;电子邮箱:yanping@shupl.edu.cn。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
2.上海市属高校第五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意向表
3.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