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院领导干部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在我校开班

时间:2017-10-17浏览:589

10月17日上午,由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基层法院领导干部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顺利开班。上海政法学院校党委书记杨俊一、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副院长孟永平,培训基地管委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高志刚、石其宝、陈校等出席了开班式。开班式由高志刚主持。

杨俊一代表学校对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法院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杨俊一介绍了上海政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学科建设情况和未来发展目标,以及培训基地的建设历程和发展现状。他表示,上海政法学院建校30余年,不仅在各领域的建设与合作硕果累累,其独具特色的国家级培训基地更是不断向前发展。适逢十九大召开之际,学校一定会把握好这个契机,努力为各位学员提供最富时代感的培训课程和最美好的培训体验。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在上海政法学院揭牌,学校同样承载着为国家司法工作开展科研和储备人才的使命。杨俊一指出,希望能够借研修班平台增进学校与司法执法等实务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

孟永平代表研修班全体学员对上海政法学院为举办此次研修班所做的前期准备与安排表示感谢。他认为,双方领导对此次研修班的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是此次研修班得以成功举办的关键。孟永平也对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的办学特色、学员构成和优势学科与领域作了简要介绍。孟永平提出,既然来到上海参加培训,就应当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积极配合组织方的日常管理工作。他表示,学员们都十分期待在接下来的几天,与学术、实践两个领域的专家们就党性修养、法治中国、社会治理及干部素养提升等话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通过此次研修班得到学习和启发,不断提升个人能力与修养,为中国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研修班班主任印晓慧强调了研修纪律和教学计划。开班典礼后,与会嘉宾、学员培训基地合影留念。(匡亚萱 撰稿、摄影)


上合培训基地管委会秘书处

2017年10月17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