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的通知

时间:2017-10-23浏览:252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部、处: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的总体安排,将进行2017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要求

    (一)考核成果

    各科研人员请填写《2017.1.1-2017.12.31政法学院教师科研成果填报统计表(表1-表4)》(详见附件1),并随附科研成果复印件(著作及核心期刊同时提交原件)。成果复印件要求如下:

    1.期刊:请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文章内容;

    2.专著和教材:请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

    3.报纸:请复印带有报纸名称、日期和发表文章的那一版面;

    4.成果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说明:版权页是指有发表时间和刊号的一页。

    (二)科研工作量折抵教学工作量

    凡申请科研工作量折抵教学工作量者,请填写《上海政法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折抵申请表》(请至人事处网站下载)。

    (三)科研成果超额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

    如需申请核心期刊类成果超额部分转入下年度使用者,请填写《科研成果(核心期刊类、专著超额分)超额定量部分转入下年度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2 ),并同时提交成果复印件。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本人同意科研工作量当年结清。

    二、时间要求

    (一)考核时间

    本次科研考核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由于时间紧迫,请各二级学院、研究院、部、处相关教师务必按期提交有关材料,积极配合科研考核统计工作。

    (二)提交材料时间

上述表格及成果纸质版考核材料请于2017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3点之前交至求实楼203室或205室。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论文)和(著作)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4),论文、著作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科研考核邮箱:keyankaohe_shupl@163.com。

    (三)科研管理系统成果信息填报时间  

    今年我们还将结合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请相关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输入个人成果,输入的成果务必与纸质版考核材料保持一致,输入成果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三、考核标准与附件说明

    (一)考核文件

    有关《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2013年印发)》和《上海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可至科研处网站“管理文件”栏目进行下载查阅。

    (二)核心期刊目录

    2017年我校科研考核,文科:采用南大CSSCI拟收录来源期刊目录(含扩展版)(2017-2018)版。理科:采用北大2014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目录。

    南大《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北大2014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可至科研处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进行下载查阅。

    期间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科研处。电话:39225172、39225085。

    

    附件:

    1.2017.1.1-2017.12.31政法学院教师科研成果填报统计表(表1-表4);

    2.科研成果(核心期刊类、专著超额分)超额定量部分转入下年度使用申请表;

    3.上海政法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论文)汇总表;

    4.上海政法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著作)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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