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选课指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31浏览:180

各二级学院: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学业导师的工作职责”,及时开展新生选课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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