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核2017年度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17-11-24浏览:270

各学院(部):

教务处即日起启动2017年度教学工作量复核工作。请各学院(部)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2017年度部门教学工作量汇总表》(见附件1)及《2017年度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交至教务处教务科(主教309A)。

注意事项:

1.本次统计内容为2016-2017学年春季、夏季学期和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教师承担高职、本科(不含留学生及研究生)教学任务所产生的工作量。

2.考试命题、阅卷不计入教辅工作量。

   教务处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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