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高原学科各方向、法律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警务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根据《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沪教委高〔2014〕44号附件)、《上海市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14)70号附件)以及我校发展现状,在前期学科建设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启动第二阶段(2018-2020年)法学高原学科建设任务的申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申报方向范围:行政法、上海合作组织法治、监狱学、环境资源法、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学共8个方向。
2.各方向应围绕学校法学高原学科建设总体目标开展建设任务设计。学校法学高原学科建设申报书确定的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学校法学学科整体实力跻身国内学科排名20%。2-3个分方向争取跻身国内本学科方向排名前10”。请各方向围绕这一目标开展设计论证。
3.各学科方向围绕学科总目标设定年度绩效目标、建设任务、执行计划和预算分配,其中预算分配中学生培养占比不得少于10%;
4.鼓励法学院与其他学院跨学科开展团队建设,但学科团队成员不得交叉重复,每个成员只能参与一个团队建设。
5.时间要求:
(1)申报任务书及预算测算表提交。12月17日(周日)前,请将学科带头人及学院负责人审核通过的申报任务书电子版发至发展规划处(学科办)。
(2)各学科建设任务申报答辩会。12月18日(周一),下午13:30在行政楼413举行申报答辩会,以上8个学科方向就2015-2017年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并详细说明2018-2020年建设目标、年度绩效及预算分配。12月17日前,各学科将汇报人员名单反馈给学科办。
6.评审结果将报高原学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方向具体经费额度。
发展规划处(学科办)联系人:于智慧;
电话:39225082;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高原学科工作小组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学科办)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1: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重点评审申报文本
附件2:2018-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学高原学科建设任务申报书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高原学科建设绩效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