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 | 华东政法大学张璐教授:环境法学的法学消减与增进

时间:2018-11-22浏览:1384

1120日晚,应我校研究生处、科研处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张璐教授为我校研究生做了题为“环境法学的法学消减与增进”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研究生处处长赵俊主持并评议,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研究生、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及教师聆听了本次讲座。


在张璐首先从我国环境法领域管理体制、学科建设、司法实践出发,充分肯定了环境法发展的成就,但他同时也分析了环境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张璐指出,在我国环境法学相对于主流法学的疏离和法学消减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他认为,在知识外源型研究范式影响下,因为外源型学术资源的严重缺乏而导致的后继乏力,是中国环境法学在法学研究中逐渐由“先进”沦为“后进”的重要原因。而环境法学在方法论上的泛技术化、环境法实践的行政管理化、环境法实施的政策化造成了环境法学的法学消减。对此,要使环境法研究回归到法学上必须澄清环境利益与环境法上的利益;要增进环境法学的法学属性必须协调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利益、协调环境法部门内的利益,在实践中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

赵俊就讲座进行了评议。要在传统部门法中寻找到与环境法形成共鸣的地方,要保持学术研究的说服性、逻辑性与理性,不盲目追逐热点,力求回归法理根源,着力解决环境法基本理念问题。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认识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对问题导向型的研究方法有了全方位的了解。(王之竹撰稿 王怡冉摄影)

研究生处、科研处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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