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我校合唱团的同学们受邀前往上海音乐学院“贺绿汀”音乐厅,参加第三届上海法律人合唱音乐会展演。本次音乐会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上海市法官协会、上海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工会协办。
我校合唱团演唱了《十八姑娘》《misty》两首乐曲,不仅向观众展示了上海政法学院合唱团卓越成熟的合唱实力,也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活力与朝气,获得了主办单位的好评。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上海市法官合唱团、上海市检察官合唱团、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警官合唱团、上海市律师合唱团、华东政法大学合唱团。本次活动的顺利举办,促进了我校师生与其他兄弟院校及单位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我校合唱团的长期发展。
校团委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