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终身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黄茂荣先生应邀来我校开展“论民法中的法理”讲座,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院长、丝绸之路律师学院院长胡戎恩教授主持讲座。
黄茂荣分别从法理的概念及其传统构成因素、法理之现代内容的扩展、法理之渊源地位的规定、概括性规定之意义、法理之适用及其实证法化、是否规定法理为法渊源之检讨六个部分开展了本次讲座。
黄茂荣以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例子,深入浅出地对讲座中涉及的生存与发展、短期与长期、理想与现实、理与力、义与利、实质正义与民主形式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并指出法理之目标在于公平、效率、社会和谐。
胡戎恩对本次讲座作了精彩总结。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撰稿:许璐娜、刘孝 摄影:刘孝)
经济法学院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