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二)——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时间:2019-03-28浏览:7939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时间

2019329日(周五)8:30-19:00

2.地点

我校比赛馆(搏越馆)(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

3.资格审查所需各项材料详见“复试公告(一)”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

2019330日(周六)845-10:45  笔试

2019330日(周六)13:00      面试

2.地点

考试地点为主教学楼,考场具体安排将于330日复试当天7:00左右在主教A座门口张贴公告,同时会在“上政研招”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场具体安排,考生8:30前入场完毕。

笔试需要进行答题卡填涂,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黑色水笔、2B铅笔以及橡皮。


三、考生用餐

复试当天请至第学生餐厅或第学生餐厅用餐。(用餐需要购买饭票,若周六早上在校就餐,请于周五提前购票。)


四、面试候场

上午笔试结束后,考生务必在12:50前返回上午参加笔试的考场候场,等候考务助理引导至面试考场。


五、一志愿考生拟录取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941日(周13:00

确认地点:学生礼堂(博雅馆)

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请按时到达确认现场,进入拟录取名单的,需在现场签名确认,无需网上确认;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一志愿考生也请到达确认现场,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按照成绩排名顺延补录。


六、调剂考生拟录取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942日(周10:00

确认地点:学生礼堂(博雅馆)

所有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务必准时到达确认现场,在拟录取名单内的调剂考生在收到拟录取信息后务必在一小时内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未在拟录取名单内的调剂考生也请到达确认现场,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按照成绩排名顺延补录,补录也需要在通知发出一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


七、录取通知书接收事宜

拟录取考生在确认现场需填写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


八、档案转递事宜

拟录取考生请按调档函的相关规定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我校,档案转递途径必须是EMS或机要,否则不予接收。档案接收地址及收件人详见附件2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9328

  

附件1

复试相关地点位置示意图

  

  

附件2

上海政法学院2019研究生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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