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精英与学术新秀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9-07-02浏览:828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号召,引导学校教师致力于学术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研究快速发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启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精英与学术新秀评选工作,现将2019年度评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参评2019年度学术精英,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8年度已具有高级职称。

2.2018年度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五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两篇以上,或者发表A级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三个以上。

(二)教师参评2019年度学术新秀,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8年度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

2.2018年度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三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两个以上。

二、奖励待遇

被评选为2019年度学术精英、年度学术新秀的教师享有如下奖励待遇:

(一)每月一千元的奖励,连续发放十二个月。

(二)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三)免除一年度科研考核量,教学工作量在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做最大减免。

三、评选程序

拟参评人请下载并填写《2019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或《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打印《申请表》一式3份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于7411点前报送至科研处,《信息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科研处邮箱。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172

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docx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docx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docx

附件4.2019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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