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9浏览:3195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根据上海市纪委监委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有关工作提示精神,现就我校廉洁自律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底线,树立新风正气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等陋习歪风,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坚守岗位职责,保障安全稳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研判新冠疫情得控后节日期间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存在的风险隐患,对节日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作出科学部署,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外来人员报告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二级党组织要以五一、端午为契机,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上海市纪委监委近期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的,坚决依规依纪从重处理。

学校纪监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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