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15浏览:2140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夯实人才培养基础,根据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总体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硕士生招生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充分认识生源质量对于人才培养的基础意义,积极应对当前研究生生源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充分利用和整合学校各方资源,构建校院两级招生宣传体系,既重视本校生源又主动对接目标优质生源高校和考生。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与生源质量提升,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宣传平台,创新宣传举措,多途径开展宣讲和咨询,深入重点地区或学校,不断提升社会认可度,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持续提高我校硕士生源质量。

二、招生宣传活动组织

7-9月是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的重要时期,请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在做好生源结构分析的基础上,扎实制定本学院2022年硕士生招生宣传方案。

(一)组建硕士生招生宣传咨询队伍

组建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牵头、包括各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在校研究生、校友在内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对于参与宣传工作的人员,各学院要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参与人员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熟悉硕士生招生政策、熟悉学科专业内涵及特色。

(二)开展日常宣传咨询活动

制作能反映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的宣传资料,宣传本学院学科、导师、硕士生招生政策等情况。

(三)召开本科生考研咨询会

摸排了解本学院拟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积极组织召开本学院本科生考研咨询会,以导师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深入宣传我校发展状况、研究生招生政策和奖助体系、导师情况,安排本校学生考研经验介绍等。咨询会应邀请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等参加,学生规模大的单位可分学科专业进行。

(四)研究生导师积极参加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导师应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参加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利用外出讲学、做学术报告、访问的机会,宣传学校、宣传自己的专业。

(五)校外招生宣传活动

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招生宣传工作,2022年校外宣传活动安排宜在7-9月开展。可结合本学院情况,自行联络、对接宣讲目标地区、学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外宣传活动计划。

建议校外招生宣传活动基本流程为:

1.根据学科专业分布确定主要宣传目标地区和目标优质生源高校,可单独开展或与其他招生单位联合开展。

2.确定参加校外招生宣传的人员,组建队伍,公布宣传日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宣传前的准备。充分利用导师、校友、本校已录取的校外学生、学生组织等渠道发布宣传公告,扩大宣传知晓度。

3.赴校外进行宣传活动,做好有意向报考我校学生的信息收集工作。

4.在赴校外招生宣传活动中,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选取合作高校或学院,适时开展学术报告和面向非应届生的招生咨询等活动,建立优质生源吸收长效机制。

5.在赴校外招生宣传活动结束后,应积极做好有关意向考生的联系、反馈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三、招生宣传工作资料整合

为提高招生宣传效果,各学院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请及时反馈宣传工作图文、影音等资料,并做好优秀生源的信息登记工作和宣传工作记录。

四、其他说明

1.请各有关二级学院于716日前将本学院实施方案(附件1)发至研究生招生科邮箱:shuplyzb@shupl.edu.cn研招科将适时开展信息发布。

2.在招生宣传活动中,对于招生政策中不确定的问题,各学院可及时与研招科沟通确认。

3.联系人:梁苏琴,电话:39227142

研究生处

2021714

_附件1:2022招生宣传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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