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5浏览:10979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现将2020-2021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计划下达给各学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组织本科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新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各学院奖学金分配的范围内(见附件),学院先行初评,对拟上报学生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上报推荐名单并导出院级汇总表加盖学院行政章,于92716:00报送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学生无需打印出个人申请表。

注意事项:

1.本校2021年秋季学期发生学院或专业变动的学生,如:转专业、卓越班中期选拔和2020级法学(海外安全管理方向)等学生在原学院申请与审核。

2.思想素质(X)、学业水平(Y)和实践能力(Z)三个模块中,有“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得参评奖学金(本学年限定为不得参评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请各学院依据本奖学金评选办法和《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既定的比例和金额,统一评审标准,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2021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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