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3浏览:1040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见2021版《学生手册》中的相关制度。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最多推荐1人,差额评选,全校最终获奖名额为7人。

三、时间安排(与三大奖同步进行)

1.学生申报:9月22日—27日,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新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选择所要申报的奖项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申请后在系统内下载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交至辅导员处。注意:获奖情况写明获奖年度(或时间)及获奖名称,并按获奖级别从高向低填写(如国家、市级、校级),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书写,申请人签名处、学院负责人签名处均须用黑色水笔手工填写;

2.学院初评及院内公示:9月28日—10月13日,各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和学工系统线上审核,纸质版材料和推荐名单需与系统上报内容和奖项一致。(申请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发送资助邮箱,评审报告等具体事项详见“三大奖”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领导下,集体评审,保证初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同一学年已获院级初审通过上报校级评审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拟推荐学生不再参评。

(三)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申请和系统审核,在审核前先报备资助奖励中心。

(四)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不接受校级以下的证明材料,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傅瑾,联系电话:39225523,办公地点:主教108B。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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