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圆桌会议”国际研讨会预告

时间:2021-09-26浏览:961


司法圆桌会议”国际研讨会预告



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背景的双重推动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快速增加。与此同时,国际商事争端数量也在增加。由于各国司法制度的差异,如何求同存异、构建“一带一路”倡议下司法信任成为法律理论与实务界较为关心的议题。20181210-11日,首次“司法圆桌会议”已经成功由上海政法学院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共同举办,吸引了80余名法官及学者参会讨论。


2021929日至101日,第二届“司法圆桌会议”将延续首届会议传统,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商事法院”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本次会议将由

来自“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地区的大法官和知名学者主讲。同时我们热切的期待您能参与讨论、分享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宝贵经验。本届司法圆桌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联合主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处、国际法学院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协办。


会议议程如下:

929日(周三)

1745-1800 开幕式致辞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 刘晓红

1800-1900 主旨演讲   新加坡最高法院大法官 梅达顺

1900-2100 议题一:国际商业争端内涵界定

2115-2315 议题二: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商事法院的兴起

930日 (周四)

1700-1900 议题三: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变迁

1915-2115 议题四: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之终局性与确定性

101日(周五)

2000-2200 议题五:商人法——国际商事法律的融合

2215-0015 议题六: 新冠疫情对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影响

0015-0045 闭幕式致辞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院长  徐国建

本次会议全程配以中、英文实时翻译。

会议校内分会场设立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207会议室,欢迎参会分享观点。

会议联系人:王盛哲,联系电话:021-392269221362725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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