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培育的通知

时间:2021-11-15浏览:1063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做好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工作,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投标工作,现就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培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选题应重点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选题。

2.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专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

二、培育安排

1.培育选题推荐

各推荐人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依托学术积累、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推荐选题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培育选题信息表》,于11月18日16点前将选题信息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选题信息表需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2.组织专家论证

科研处将根据报送选题情况,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学者对推荐选题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具体安排将根据推荐情况另行通知。力求通过专家论证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启动后,参与选题培育的选题优先上报。

3.项目预研究

具备投标资格的培育选题推荐人可针对推荐选题开展预研究,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培育选题推荐人应组建以我校教师为首席专家的研究团队并开展预研究,为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做准备。

4.项目培育

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选题推荐人获立我校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培育项目。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联系电话:021-39225085

邮箱:kyshupl@163.com   办公室:求实楼204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培育选题信息表.doc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docx

附件3.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4.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5.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xlsx

 科研处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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