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1-17浏览:444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锦年奖”是上海政法学院面向全校学生设置的专项荣誉,是深入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青年学生群体中挖掘先进事迹、树立各类榜样,发挥典型引领的育人功能,从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进一步形成“争做上政之星、不负锦绣年华”的校园氛围。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评选办法》,现就学校2022年“锦年奖”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

“锦年奖”位列上海政法学院校级学生荣誉表彰序列的第三等级,下设七类奖项,即军事训练之星、教学实习之星、社区建设之星、社会实践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校园文化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

2022年“锦年奖”参评范围、评选名额、评选时间、主管部门见下表

奖项

参评范围

评选限额

评选时间

主管部门

军事训练之星

参加军训的本科生

已颁奖

学生工作部

教学实习之星

参与暑期实习学生

今年不评选

教务处

社区建设之星

在校住宿学生

130

202211月-12月

学生工作部

社会实践之星

参与社会实践学生

50

202211月-12月

校团委

志愿服务之星

参与志愿服务学生

100

202211月-12月

校团委

校园文化之星

参与校园文化学生

50

202211月-12月

校团委

研究生学术之星

在校研究生

9

202211月-12月

学生工作部

二、评选方式

除“军事训练之星”外,其余五个奖项由主管部门按既定时间节点牵头组织评选,评选结果经学生工作党委审批后统一公布和表彰,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统一印制奖状(证书)。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详见各主管部门届时发布的具体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锦年奖”是校学工党委领导下产生的校级荣誉表彰奖项,评选“锦年奖”活动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一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培育一批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的严肃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锦年奖”获奖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各级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为扩大奖项覆盖面,同一年度的七个单项奖中,每人最多获评两项。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评选、表彰等各个阶段,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典型事迹,树立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努力扩大“锦年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影响。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22年“锦年奖”社区建设之星名额分配表

2.2022年“锦年奖”社会实践之星名额分配表

3.2022年“锦年奖”志愿服务之星名额分配表

4.2022年“锦年奖”校园文化之星名额分配表

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党委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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