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上海市妇联及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的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确定的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引领本市广大女教职工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巾帼力量,我校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参与上级选树活动的同时,开展2023年上海政法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数量和原则
(一)选树范围
1.集体选树范围为:本校各基层单位以女性为主体的院、系、部门、教研室等。
2.个人选树范围为: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为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优秀女教职工。
(二)选树数量
各二级工会推荐候选集体1个、候选个人1名。(机关分工会酌情增加1-2个名额)
已评选为往届校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及上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的集体和个人,不参加本次选树。
预选树校级三八红旗手5名、三八红旗集体3个;预推选教育系统级巾帼建功标兵2名、巾帼文明岗2个。
(二)选树原则
1.突出重点领域。向国家和上海社会经济发展“重要部署、重大活动、重点任务”倾斜,注重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等方面选树先进典型。既要突出女性集体与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实绩和贡献,又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2.向基层一线倾斜。处级干部、相当于处级干部的推荐比例不得超过20%。基层一线职业女性推荐比例须占到50%以上;专职妇女干部推荐比例不超过10%。
3.近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获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选树条件
(一)校级三八红旗集体(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
1.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充分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全体成员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投身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在浦东引领区建设、“三大任务”实施、增强“四个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本市重大部署中贡献突出,在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巾帼建功活动,有明确的目标计划、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在醒目的场所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5.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6.集体活动得到本单位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开展学习培训和指导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二)校级三八红旗手(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
1.年满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之前出生)的女性公民,包括在沪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港澳台同胞。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围绕“国之大者”,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 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
4.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走在前列,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热心为民服务,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三、选树流程
(一)组织发动。
参加选树的各集体要紧贴本行业、本领域的中心工作,以及女教职工成长成才需求。根据教育工会相关要求,申报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的单位,须已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业务主题活动、一次学习先进活动、一次读书交流活动、一次社会公益活动,请将活动新闻稿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根据选树条件推荐集体材料、个人材料的,请于9月15日前报送《上海政法学院三八红旗手推荐表》(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三八红旗手推荐表》(附件2)。请各二级工会报送1名候选人和1个候选集体,并按要求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工会。
工会地址: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室;联系人:郭佳眉18321619908;电子邮箱:gonghui@shupl.edu.cn。
(二)公开选树。
校级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二级工会组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校妇女工作委员会将在各二级工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选产生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最终名单将在工会网站进行公示。
推选为教育系统级选树活动候选的集体和个人,将在10月中旬参加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组织开展的擂台赛或风采展示。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的选树名单由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常委会通过后进行公示。
本次选树活动将在9月22日前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候选人(候选集体负责人)准备好5分钟的PPT答辩。
上海政法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
上海政法学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