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精英与学术新秀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09-20浏览:11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号召,引导学校教师致力于学术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研究快速发展,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修订)》,现将2023年度评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参评2023年度学术精英,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2022年已具有高级职称。

2. 2022年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五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两篇以上,或者发表A级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三个以上,或者国家级重大项目立项一个以上,或者国家级一般项目立项二个以上;

(3)获得省部级以上横向课题数量三个以上,或者立项金额数90万以上;

(4)内参获政治局常委级以上单篇批示二篇以上,或者获得政治局委员级以上单篇批示四篇以上。

(二)教师参评2023年度学术新秀,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2022年已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

2. 2022年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三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两个以上,或者国家级一般项目立项一个以上;

(3)获得省部级以上横向课题数量两个以上,或者立项金额数60万以上;

(4)内参获政治局委员级单篇批示三篇以上;或者中办单篇采用六篇以上。

二、奖励待遇

被评选为2023年度学术精英、2023年度学术新秀的教师享有如下奖励待遇:

(一)每月一千元的奖励,连续发放十二个月。

(二)学校将择机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免除一年度科研考核量,教学工作量在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做最大减免。

三、评选程序

拟参评人请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2023)》或《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2023)》,打印《申请表》一式3份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于9月28日(周)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信息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科研处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马叶俊   办公室:求实楼205室  

联系电话:39225172   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


附件:

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修订).docx

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2023).docx

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2023).docx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度学术精英与2023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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