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学校启动2025年第二轮社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问渠源奖学金、新纪元奖学金、思麦ESG公益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共计四项社会类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问渠源奖学金、新纪元奖学金、思麦ESG公益奖学金根据评审办法,各学院可择优推荐符合评选条件学生线上申请。
学习进步奖学金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院 | 名额 |
法律学院 | 5 |
经济法学院 | 5 |
国际法学院 | 4 |
刑事司法学院 | 3 |
警务学院 | 2 |
人工智能法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7 |
政府管理学院 | 5 |
语言文化学院 | 4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总计 | 40 |
三、评选条件
1.《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2.注意事项
(1)本轮社会奖学金与2025年度专项奖学金(凌云、陈斌法学、上好佳、退伍大学生士兵单项),同一名学生不可兼得,且已获得2024年“锦年奖-学习进步之星”的不再参评本次学习进步奖学金;
(2)问渠源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和硕士二年级研究生;
(3)新纪元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生源地或户籍地为云南、贵州、新疆三地的经济困难本科生和中西部偏远地区研究生;
(4)思麦ESG公益奖学金评选学生需提供ESG学习、研究资料。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4月12日—4月16日,学生登录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选择具体奖项进行网申,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网址:https://student.shupl.edu.cn/
2.学院初审及院内公示:4月17日-4月27日学院进行初评,并将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研)工部(处)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3.校级评审及校内公示:学(研)工部(处)汇总复核形成送审名单,其中,问渠源奖学金、新纪元奖学金和思麦ESG公益奖学金均由出资人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最后提交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获奖名单校级公示5天。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4月28日(周一)11:00前在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内审核推荐学生,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评审工作报告》《推荐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提交学(研)工部(处)学生资助奖励中心。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行政章。
联系人:陈盛 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统一打包至二级学院)
1.《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
2.纸质版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学(研)工部(处)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