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人事政策宣讲活动圆满结束

时间:2025-05-27浏览:11

为帮助教职工全面理解和掌握学校最新实施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职称评聘等相关政策,打通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的“最后一公里”,4月8日至5月26日,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先后赴法律学院(调解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等14家两级管理部门,开展有计划、全覆盖的人事政策宣讲活动。此次宣讲活动由人事处处长赵俊带队,宣讲团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先后有200余名教职工参加本次宣讲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历时一个半月,宣讲团系统讲解了《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政法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三个核心文件,涉及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教学考核、科研考核、职称评聘五方面重要内容。

在宣讲过程中,人事处从宏观上介绍了上述几个文件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和修订意义,阐述了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与职称评审等文件的内在逻辑关系。在具体细节上,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结果兑现问题,向与会教师做了详尽的讲解,并结合实例进行了具体说明。

教务处主要围绕《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岗位聘期教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年度及聘期教学工作考核的标准、合格认定以及量化计算方法等方面作了宣讲,对聘期和年度考核中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进行了解读。

科研处主要围绕《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岗位聘期科研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科研工作考核周期、考核基本工作量、高水平科研成果“直通车”制度以及考核量化的计分办法等方面作了细致介绍和具体说明。

参加宣讲会的教职工针对聘期考核时间周期、考核结果兑现、考核工作流程、科研考核量化标准、科研成果认定范围,教学考核中的教改工作、教学成果认定标准,以及职称评聘和科研成果认定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与宣讲团成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宣讲成员耐心倾听每一个问题,结合政策文件和工作实际逐一进行了解答。与会教职工表示本次政策宣讲“问题有回应、政策有温度”,为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本次政策宣讲活动,通过“面对面答疑、实打实解惑”的互动模式,让教职工全面了解新的人事政策的同时,将抽象的制度条文转化为贴合教师发展需求的实用指南。这种深度沟通消除了教职工对政策调整的疑惑,为政策的精准落地和高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本次宣讲活动搭建了学校与教职工双向交流的桥梁,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注入实践智慧。下一步,学校将继续畅通沟通渠道,以政策宣讲为纽带,推动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与教师个人发展同频共振,共同谱写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源|人事处

文|平逸凡

图|冯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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