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法律学院与上海福寿园共建生命教育实践基地,共同举办首次生命教育体悟活动。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高志刚,法律学院党委书记文立月、党委副书记陆嵬,福寿园国际集团副总裁、上海福寿园总经理范军,总经理助理朱瑞青,流程风控中心副总经理沈渊,法律心理站负责老师王娟以及25名学生代表共同参与本次活动。这场融合法学精神与生命哲思的仪式,为青年学子开启了一堂特殊的实践课。
高志刚表示,此次共建是法学教育模式的一次创新探索。法律学院与福寿园的合作,旨在通过多样化的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学子深刻理解生命尊严、感悟社会责任,传承先辈为国为民的崇高精神,将敬畏生命与追求法治正义相结合,为未来的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范军表示,福寿园不仅是生命服务企业,更致力于打造“人生档案馆”,通过保存与呈现生命故事,传递积极的生命理念。他结合自身经历,向在场师生分享了几点生命感悟:接纳生命的不完美,珍惜当下作为新起点;以善待人,尤其感恩父母;在有限人生中勇敢体验多元生活;并特别播放了阐释生命意义的小视频。
活动现场,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共建协议;文立月与范军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生命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后,全体人员移步园区,在陆嵬的带领下,庄重祭扫老院长李庸夫先生。师生代表集体鞠躬并敬献鲜花,表达对这位政法教育先驱的深切缅怀与崇高敬意。
祭扫仪式结束,师生们在福寿园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踏上了精心设计的“爱之旅”主题参观路线。在西园,大家感悟遗体捐献者“爱是无私奉献”的无声大爱,瞻仰英雄长廊与“刑警之魂”,体会守护者“爱是不畏生死”的使命担当。在东园,希爱林展现了抗癌群体“爱是不屈命运”的坚韧,馨香园诉说着“爱是细水长流”的平凡真情,新四军广场则铭刻着革命先烈“爱是义无反顾”的家国情怀。这条融合生命教育、爱国主义与人文关怀的路线,为师生们提供了一次沉浸式的心灵洗礼。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生命教育实践基地的设立,不仅为法学教育开辟了独特的社会实践课堂,也为推动生命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双方将依托该基地,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实践活动,共同致力于培养具有深厚人文情怀、坚定法治信仰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源|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