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位法官进校园 共育知识产权新英才——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律诊所”课程圆满结束

时间:2025-06-04浏览:10

6月3日,经济法学院涉外律师教研室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携手打造的“知识产权法律诊所”课程圆满结束。该系列课程自3月起航,历时三个多月,由13位资深法官以及我校2位专职教师现场传授实务经验,为涉外律师人才试点班和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搭建了通往司法实践的桥梁。

第一讲:商标案件司法实务解析

钱光文庭长以“注册商标权”为主题,将课程内容划分为三个主要部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总体概况、商标的本质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及侵害商标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课程以侵犯商标权案件的审理情况为切入点,通过横向对比各国商标法的定义,提炼出商标的本质在于显著性这一共性特征,并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钱法官强调,商标权保护的核心在于特定标志的显著性及其所承载的商誉。此外,他还详细分析了商标侵权认定的关键环节,重点讲解了“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和“是否具有混淆可能性”这两个核心要件,帮助同学们构建起系统化且精细化的商标权侵权认知体系。

第二讲:商标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实务解析

孙闫法官围绕《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的适用难点,从审判人员的视角出发,深入浅出地梳理了商标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发展历程,使同学们能够全面把握该制度的演进脉络。同时,孙闫法官还以严谨的逻辑体系,从程序要件、主观与客观要件的分析,到赔偿基数的计算及最终数额的确定,对系列案件进行了全面剖析。她以审判者的思维模式,帮助同学们深入理解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何进行法律推理与判断。这对于同学们未来从事法官或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讲: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司法实务解析

范静波法官对商业标识权利冲突中的三大类型——注册商标冲突、商标与商号冲突以及商标与域名冲突进行了分类解析。他重点探讨了注册商标间冲突的处理规则,并深入剖析了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系统地梳理了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核心问题。此外,范法官还探讨了恶意注册的法律立场、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的判断关键,以及在电商背景下商标与域名冲突的重要性。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生动分析和批判性解读,为同学们拓宽了视野,带来了深刻的启发,使大家对商业标识权利冲突这一复杂问题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

第四讲: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案件司法实务解析

邵勋法官深入剖析了特许经营的五大核心法律特征,包括经营资源整体许可、特许经营费用收取、被特许人独立运营、统一经营模式以及合同的持续性。他重点区分了特许经营合同与商标许可、经销、直销等合同之间的关键差异,并着重阐述了特许经营中的信息披露义务、单方解除权、特许人资质要求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等关键法律问题。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互动提问,邵勋法官不仅对法律条文进行了详尽解读,还通过还原真实商业场景,帮助同学们全面掌握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框架和实务操作技巧,同时引导他们学会如何有效规避合同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讲:专利侵权对比的司法实务解析

陆凤玉法官对专利侵权判定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讲解,重点聚焦于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兼顾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她深入阐释了外观设计的法律定义及其保护范围的确定依据,强调以图片为主、简要说明为辅的原则。对于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陆法官简要介绍了权利要求书的结构,并详细讲解了侵权认定的两大核心原则——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侵权原则,以及技术特征的分解与对比方法。在讲解过程中,她穿插了多个案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学内容。通过构建清晰的理论框架和解析实务要点,陆凤玉法官使同学们对专利侵权判断的方法和步骤有了初步且清晰的认识,大家均表示受益匪浅。

第六讲:专利案件的司法实务解析

凌崧庭长深入解析了专利侵权案件审理的五大核心环节:权利基础认定、侵权比对规则、侵权行为界定、不侵权抗辩事由以及责任承担方式,为同学们系统梳理了专利侵权案件的裁判逻辑。凌崧法官特别强调,在审理过程中需重点关注权利主体的适格性与权利的有效性;在侵权比对环节,需明确区分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所适用的不同规则。通过构建体系化的实务框架,并结合生动的案例素材,凌崧法官将抽象的法理法条转化为可操作的实务指南,帮助同学们深入理解专利侵权案件的裁判逻辑,为他们未来处理专利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或代理思路,同时也激发了同学们进一步探索相关问题的热情。

第七讲:职务发明案件的司法实务解析

陈瑶瑶法官围绕职务发明案件的核心要点与实务难点展开深入探讨,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权属认定要件、奖励报酬规则以及跨境研发权属问题。首先,在权属认定要件方面,陈瑶瑶法官着重指出需满足四大关键要素:劳动关系存续、发明人的实质性贡献、时间关联性以及技术相关性。她特别强调,完整的研发记录在举证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关于奖励报酬规则,陈瑶瑶法官通过援引典型案例,阐明单位可以通过内部制度约定奖励方式,但相关约定必须符合合理性标准。若缺乏约定或约定不合理,则需依据新修订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并参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行。最后,针对跨境研发的权属问题,陈瑶瑶法官明确指出,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应受中国法律管辖,企业内部协议不得损害发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陈瑶瑶法官的系统梳理与案例分析,同学们对举证责任的分配、技术关联性的认定等实务要点,以及职务发明案件的审理思路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深入的理解。

第八讲:著作权案件裁判规则及司法实践

杜灵燕法官就权利纠纷的认定等法律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她强调,作品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只要具备足够的具体性和独创性表达,均可获得法律保护。杜灵燕法官重点介绍了著作权侵权比对的两种主要方法:“三步检验法”(抽象——过滤——比对)和“整体比对法”。她指出,司法裁判需要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创作自由之间寻求平衡。因此,在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运用上述比对方法,并结合具体案情,以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合理,从而为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第九讲:著作权法意义下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保护的司法实务解析

徐婷姿法官将课程内容划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实用艺术品及著作权保护概述、我国对实用艺术品的立法及实务现状、分离规则在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侵权中的运用,以及著作权保护与外观设计保护的比较。她特别强调,分离规则是判断实用艺术品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关键基础,并将其细分为物理分离与观念分离两大类。随后,她详细阐述了司法实践中采用的多样化分离判断标准,并强调需根据个案情况选择适用的标准。此外,她深入探讨了艺术性标准中关于较高标准和等同美术作品标准的争议,认为采用较高标准有助于避免向著作权保护的不当扩张。同时,徐婷姿法官还分析了实用艺术品可能同时享有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双重保护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考量。她的授课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具体案例紧密结合,内容环环相扣、逻辑严密、论述详实,生动展现了著作权语境下实用艺术品问题在司法裁判中理论与实践的完美融合。

第十讲:剧本杀类游戏著作权保护的司法实务解析

易嘉法官深入剖析了剧本杀著作权保护的核心争议点:剧本杀的整体体验,包括文字剧本、场景布置、音效整合等要素,是否应被认定为汇编作品,或应回归戏剧作品保护的范畴。她详细探讨了经营者行为的法律定性,指出提供盗版剧本的行为可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她提出,玩家在经营场所朗读剧本的行为构成公开表演,但基于合理使用原则,玩家可获得免责。此外,易法官引入“间接正犯”的概念,解释经营者利用该表演进行营利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她还强调了作品类型法定原则,认为应优先通过拆分保护的方式,将作品分解为文字、美术等不同类型来维护权益,并审慎适用兜底条款。易嘉法官的解析不仅展现了对个案裁判逻辑的细致拆解,更是对知识产权法理与实践互动关系的深刻诠释。在创新保护与法律边界之间,司法应如何实现平衡,以及拆分保护模式与整体保护模式如何选择适用,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深思。

第十一讲: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的司法实务解析

刘静法官深入解析了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的实务要点,并提出了“三看”方法论:一看权利状态,需明确权利的归属、许可类型以及被许可人的诉权;二看侵权与否,应梳理主要的抗辩事由,例如是否未落入保护范围、权利用尽、现有设计或技术、合法来源等,同时强调技术事实认定的重要性;三看如何化解,需确定侵权责任主体与范围,并考虑赔偿数额的酌定因素,例如注意专利到期、制造商责任范围,以及调解金额可低于法定下限等特殊情形。此外,刘静法官还提及了区块链技术在保障调解协议效力方面的应用。通过分享实务经验和典型案例分析,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知识产权调解案件中的核心争议点与问题解决路径,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第十二讲: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实务解析

胡宓法官深入探讨了虚假宣传与商业诋毁这两大热点问题,从法律规范的演变切入,详细讲解了相关条款的最新发展。例如,虚假宣传条款新增了对电商平台“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虚假宣传以及“组织虚假交易”的规制;商业诋毁条款则将“误导性信息”纳入规制范围。她进一步阐述了虚假宣传案件的审理思路:首先需判断宣传内容是否虚假或具有误导性,是否存在片面真实的情况;接着以“一般消费者注意力”为标准,判断是否足以引人误解;最后,原告需对自身损失进行举证。对于商业诋毁案件,她强调行为必须针对竞争对手,并且损害具有直接性,损害可以推定,因此原告的举证责任相对较轻。此次课程为同学们打开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的大门,通过对讲座中相关法条和案例的学习,同学们对司法实务中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第十三讲: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司法实务解析

叶菊芬法官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审理思路:首先确认秘密点,其次审查权利归属,然后判定“三性”要件(其中包括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普遍知悉或难以轻易获得;价值性,即具备现实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保密性,即权利人需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接着,应依据“接触+实质相同-合法来源”的规则来认定侵权行为,最后确定相应的民事责任。叶法官重点阐释了“三性”要件的内涵、审查要点(如对使用公开的判断)、难点以及保密措施合理性认定标准(比例原则),同时简要概述了损失认定及刑民交叉的相关问题。叶法官的讲解循序渐进,逻辑严谨,思维清晰,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全面介绍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审判中的司法观点与注意事项。通过条文解析与案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深化了同学们对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理解和认识。

暮春时节播种希望,盛夏之际绿树成荫。13位法官以理论为犁,以案例为沃土,在莘莘学子心中播撒下法治信仰的种子。知识产权法律诊所课程是经济法学院涉外律师教研室专门为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和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选修课。本课程获得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鼎力支持,法院特派法官亲临课堂进行面授,同时,上政的两位教师在课堂上协助教学,共同致力于打造高水平的精品课程。

2023年5月10日,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同签署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合作协议》。该协议以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核心目标,通过协同育人、改革创新和特色发展,致力于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自主培养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主权、安全与法治利益。本课程是法院与高校紧密对接的成果,旨在强化院校联动,共同肩负起法治人才培养的责任,为上海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双方的合作以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为主线,通过共建课程、共同研究课题、共享平台,实现了司法实务与法学教育的深度融合。目前,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等司法实务课程已实现常态化运行,成为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平台。


源│经济法学院

文│祁博豪、陈若菡、温雅茜、普显涵

图│王宇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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