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6-18浏览: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做好该类项目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我校申报方式如下:

1.提交项目申报信息表(截止7月1日)

拟申请项目的科研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于7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shupl.edu.cn)

2.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截止7月10日前)

各申请人需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见附件2),用计算机填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于7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为避免出现错误,导致重复打印或耽误时间,通过科研处审核的项目,方可打印提交出版社等部门盖章。项目申请书如需出版社盖章请务必做好时间规划,勿在最后时间提交,以防错过。

3.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7月14日前)

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完成相应签字、签章后,于7月14日前将如下材料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①申请书7(其中原件至少3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

④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⑤上述材料电子版。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3室;联系电话:39225077;邮箱:keyan@shupl.edu.cn 

科研处

2025年6月18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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