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学校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两级管理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及《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沪政院人〔2025〕24号),科研处将于近期完成202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级管理单位绩效考核有组织科研学术贡献
本年度二级管理单位绩效考核涉及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全部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并审核,将以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状态为“终审通过”的成果为准,无需提交纸质佐证材料。凡未在系统中填报、未上传佐证材料或未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均不予认定和计分。
各二级管理单位应在提交《B6学科科研P41有组织科研工作学术贡献-汇总表》之前,及时组织并督促本单位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如实填报论文、著作、报纸、科研获奖等相关信息。已在科研处完成立项登记的科研项目信息已导入系统,请通知相关教师认真核对并补充完善。如有项目有遗漏,请及时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以便完成新增与审核。
教师完成科研成果填写与核对后,各二级管理单位科研秘书应依据科研管理系统中的审核结果,认真填写《B6学科科研P41有组织科研工作学术贡献-汇总表》(决策咨询成果由科研处统计,个人渠道收到的采纳证明,请先交至机要室存档),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11月20日(周四)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求实楼202室)。
二、教师科研成果年度统计和量化评价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沪政院人〔2025〕24号)第十一条规定,科研处将对教师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与量化评价,并根据统计结果对教师进行科研未达标提醒和警示,以协助二级单位督促教师按时完成科研工作任务。
请各位教师及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报论文、著作、报纸、科研获奖等信息,并对科研项目信息进行核对与完善。如有项目遗漏请,请及时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予以补充和审核。内参(决策咨询)由科研处统一统计,个人渠道收到的采纳证明,请先交至机要室存档。
联系人:穆丽丽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2025年11月14日
B6学科科研P41有组织科研工作学术贡献-汇总表(3).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