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第十届上海犯罪学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成功举办。来自国内相关单位、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的逾200位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聚焦“构建中国特色犯罪治理模式,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这一主旨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开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赵运锋主持。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高志刚在本次开幕式致辞。高志刚对中国犯罪学学会以及上海相关实务部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他指出,第十届犯罪学论坛的召开恰逢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承载着传承经验、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使命,期待通过上海犯罪学论坛这一平台,碰撞思想,凝聚共识,共同推动犯罪学研究迈上新台阶,促进犯罪治理实践取得新成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晶在致辞中总结了我国犯罪治理方面的特殊经验,指出我国的犯罪治理实践取得了瞩目成效,相关治理经验值得深刻总结、细致提炼,特别是重视社会政策和刑事政策相协调、重视把握犯罪治理重点、重视对犯罪前端和后端的协同治理等方面。同时,他还指出要聚焦核心议题,深化理论研究,着力将政治优势、经济优势、技术优势等转化为犯罪治理优势,从而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障国家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祥青在致辞中指出,犯罪治理跟刑事政策高度关联,应在政策和法律之间实现有效互动。此外,他还对以实践为导向的研究如何落地给出了实际建议,包括理论研究应把司法实务一线问题和典型案例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要侧重对方法论的研究以及提升司法实务技能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万春在致辞中表示,本届论坛的主题呼应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规划的未来五年经济发展的宏伟蓝图,对坚定不移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以及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万春进一步指出,我们要构建犯罪治理自主知识体系,促进犯罪治理科学化、现代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

主旨报告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犯罪研究》主编应培礼主持。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闫立以《中国特色犯罪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为题作主旨演讲。闫立教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这一重要论断,指明了中国犯罪学研究的根本方向:必须坚持中国自主,构建原创知识体系。实践证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已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治理模式,并将产生深远国际影响。但目前犯罪学界对此总结提炼不足,尚未形成学科、话语、学术三大体系,国际影响力与对话能力有限。因此,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创新综合治理体制,探索中国特色犯罪治理模式,加快“平安中国”建设。

论坛第一单元以“构建中国特色犯罪治理模式 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洪波主持。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探讨。武汉大学教授陈家林、南京大学教授单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肖晚祥、复旦大学教授汪明亮分别作主题发言。

与谈环节,华东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李翔、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许磊、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刘军、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副主任李政印分别作出点评。

论坛的第二单元,与会专家、学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与轻罪治理”“新犯罪情势下刑事政策研究”“新型犯罪治理的困境与路径”这三个专题展开了深入且热烈的研讨,在精准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所遭遇的新难题的同时,提出了大量兼具实用性与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为推动司法实践的创新发展、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犯罪治理机制提供了智力支撑。

闭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警务学院(司法鉴定学院)党总支书记杜雪晶主持。海南省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刘京、浙江大学教授柏浪涛、上海政法学院讲师刘泽鑫分别对三个分论坛进行了总结。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曼蔺为论坛获奖嘉宾颁奖。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闫立对本届论坛进行总结,他表示,本届论坛主题鲜明,聚焦中国犯罪治理本土化研究,高度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需求,致力于解决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难题和急切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了中国犯罪学研究的独立品格。


本届论坛由中国犯罪学学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上海市法治研究所、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犯罪学论坛自创办以来,一贯秉持“将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证研究,为社会安全贡献力量”的宗旨。截至目前,该论坛已成功举办十届。历经多年的精心建设与发展,上海犯罪学论坛业已成为中国犯罪学学会重要的学术标识,为相关研究成果提供了研讨交流的关键平台,为中国犯罪学事业的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源|警务学院(司法鉴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