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向制度化、体系化的关键一步,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制度层面的生动实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上海政法学院于3月15日举办第一届生态环境法典论坛,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沪内外高校的40余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论坛,共同见证“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正式揭牌。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言浩,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飞麟,上海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葛卫华,上海政法学院校长郑少华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揭牌。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荚振坤和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王树义上台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和崭新篇章的开始。

郑少华校长主持开幕式。出席开幕式的上海市相关部门领导、沪内外专家学者、各界代表齐聚一堂,发表深刻洞见和真知灼见,共同为生态环境法典研究和评注中心建设擘画发展蓝图、指引前进方向。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葛卫华指出,上海政法学院举办“第一届生态环境法典论坛”,并正式成立“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学校服务国家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他勉励中心立足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守正创新、深耕细研、久久为功,致力于打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平台。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荚振坤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践行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着力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有力有效促进系统治理,推动法治文明和生态文明传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成果,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生态环境法典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主线,将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理念贯穿始终,既对现行单行法进行了系统整合,又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创新提升,其颁布实施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和制度价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服务国家战略;注重学术积累,形成扎实成果;加强交流合作,凝聚各方力量。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法典的完善与实施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平在讲话中指出,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根基在于对条文的精准把握,要进一步深耕学理研究,精准阐释法典内涵;推动研用结合,强化实践指引;加强协同联动,凝聚法治合力。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成立,可谓顺势而为、应运而生,生动展现了上海政法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担当,也体现了本市法学法律界在法典时代背景下,为推动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而写下的生动注脚。期待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新起点,以评注中心成立为新契机,深耕理论研究、笃行法治实践,以学理之精解法典要义,以实践之智破治理难题,共同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共同书写新时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王树义教授和王慧教授分别主持主旨发言环节和生态环境法典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环节,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主持闭幕式。

学术界的数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解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陈海嵩提出,法典公布后,亟待系统性、分步骤推进各地生态环境立法的清理、修改等工作,确保国家法治统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张璐谈到,生态环境法典各编合力形成了法典内在价值稳定且连贯呼应的生态民生观立法表达体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榅平认为,生态环境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环境应急等领域的法律规范进行全面梳理、整合、优化,实现了理念统一、原则统一、制度统一、责任统一。

实务界的专家则从法典适用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主任林仪明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为切入点,谈到了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方式和路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成阳探讨了“后法典”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作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五部主任张守慧系统梳理了环境违法者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统筹问题。
其他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如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文革,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彭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岳琦亩,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吴荣良等也分别从自身研究和工作的角度,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与实务问题提出了深刻的见解。

《生态环境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经典之作,不仅关系生态文明“国之大者”,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主任郑少华教授指出,上海政法学院召开此次论坛并成立“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正是我们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国家法治战略的重要体现。成立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是法典时代赋予我们的学术责任,是连接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的桥梁,是打造生态环境法典研究的学术高地与人才摇篮。
上海政法学院在生态环境法领域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扎实的研究基础。目前学校有6位环境法领域的教授,整个研究团队实力强劲,梯队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成果丰硕。
上海政法学院将以新成立的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为引擎,重点推进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以评注中心为基石,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围绕“一校一策”综合改革,整合法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力量,组建跨专业研究团队,开发系列教材并优化培养方案,着力培育国家和上海亟须的高素质生态环境法治人才。
二是以深耕研究为核心,服务法典精准实施。依托产教研协同创新团队,将法律实施情况纳入“法治中国大调研”,高效推进法典条文评注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规清理,为法典落地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三是以多维传播为使命,推动理念深入人心。组建高水平宣讲团,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破解治理难题;同时加强国际传播,讲好中国生态法治故事,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作为国内率先成立的生态环境法典专业评注机构,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将坚定法治自信、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回应生态文明建设法治需求、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打造环境法治研究高地、持续推进有组织科研、不断产出高质量成果。
中心将以深耕细作的治学态度,致力于法典条文的精研阐释与法理挖掘,探寻条文背后的制度逻辑与价值追求,搭建起从立法文本到司法实践的转化桥梁,让法典在具体案件中彰显力量。
中心将以开放合作的学术襟怀,整合校内生态环境法、经济法等多学科力量,联动国内外顶尖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构建跨领域协同创新网络,推动中国特色生态环境法知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中心将以回应现实的学术情怀,坚持问题导向,将研究触角延伸至工厂车间、田间地头,推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从“纸面上的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以法治方式守护绿水青山。
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之际,上海政法学院成立评注中心,将以此为新起点,聚焦学术、实践与传播,深耕不辍,致力于产出评注成果、培养专业人才、搭建共享平台,努力建成全国乃至国际知名的生态环境法治研究重镇,为法典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源|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