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上海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6-03-27浏览:11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做好2026年度上海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工作,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治调研,努力以高质量调研成果服务更高水平法治上海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基础。

(二)课题申报应坚持实践导向、应用导向,紧扣《2026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重点研究方向参考》,结合实际拟定具体调研题目。鼓励课题组结合工作中形成的相关经验做法,开展课题研究申报,提出可落实、可推广的对策措施。

(三)通过单位组织申报的课题,原则上应成立课题组。课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并明确主要执笔人和课题联络人。课题组织单位应对申报课题进行严格把关。个人自行申报的,按要求填报。

(四)课题倡导原创性和首创性,不得以其他单位批准或已立项的研究内容,以及已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进行申报。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承诺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申报办法

()登录“上海全面依法治市大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2)。单位组织申报的,需上传经课题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个人申报的,需上传经本人签字的电子扫描件。课题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1.以单位名义进行申报的,课题组组长须于2026年4月9日周四下午16:00将签字后课题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求实楼203,以便科研处审核后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返回给课题组负责人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课题申报表及附件3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需一同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4月9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附件3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于2026年4月15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课题负责人签字后的课题申报表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备案。

(二)申报过程中注意事项:

1.如果需要开通新账号,请点击平台右下角飘窗“账号注册”窗口提交申请,平台审核后会通过短信反馈。

2.个人申报的,“申请单位”“组织单位”填“个人”,“申请单位类型”“组织单位类型”选“个人”,“单位意见”填“个人同意”。 “组织单位联系人”、“组织单位联系人手机”“组织单位联系地址”填课题负责人姓名、手机及联系地址即可。

3.以单位名义申报的,上述涉及单位信息的,填写单位信息即可。

(三)申报受理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组织开展立项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发布立项通知。

四、成果运用

对优秀课题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予以通报;对其中部分研究质量高、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和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课题成果,将通过多种形式推动成果转化。

五、联系方式

(一)司法局联系方式

课题联系人:

郑老师,联系电话:021-24029115

技术联系人:

孙老师,联系电话:13524623147(微信同号)

(二)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文华           联系电话:39225077

电子邮箱:keyan@shupl.edu.cn

 

附件1.2026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重点研究方向参考.pdf

附件2.上海全面依法治市大系统申报操作指南.pdf

附件3: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6年3月26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