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坛第270讲| “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以请求权基础为中心”学术讲座顺利举办

时间:2026-04-15浏览:11

4月13日,上海政法学院“名家讲坛”系列讲座第270讲在主教103C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特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昊主讲,主题为“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以请求权基础为中心”。讲座由我校科研处主办,法律学院(调解学院)副院长王康主持,科研处处长刘军致辞,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李建星、徐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赵文杰,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希奇担任与谈嘉宾,校内百余名学生共同参与本次学术活动。

讲座伊始,刘军对李昊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他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民法典深入实施的背景下,体系化、规范化的法律思维与案例分析能力,已成为法学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与请求权基础方法,是连接民法规范与司法实践、训练法律逻辑、提升裁判能力的关键工具,对强化法学教育、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刘军介绍了李昊教授在民法学、数字法治及鉴定式案例研究领域的深厚造诣与丰硕成果,并期待本场讲座为广大师生带来深刻的学术启发。

随后,李昊以“做一个理想的法律人”为主线,围绕完全法律人培养、案例研习方法、事实认定、请求权基础分析、鉴定式与判决式、方法中国化六大核心内容展开系统讲授。他从德国法学教育中的“完全法律人”理念切入,阐释鉴定式案例研习的价值与功能,结合“咖啡自动贩卖机”等经典案例,清晰讲解历史分析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关系分析法的适用逻辑。李昊系统拆解请求权基础的规范构造、检索顺序与规范群结构,区分完全法条与不完全法条、辅助规范与抗辩规范,并详细对比鉴定式与判决式的写作体例、表达风格与适用场景。他强调,请求权基础思维是民事法律适用的核心方法,坚持要件解构、事实涵摄、逻辑论证,能够有效提升法律适用的安定性与裁判说理的严谨性,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

主讲环节结束后,进入与谈交流阶段。四位与谈嘉宾结合教学实践与实务经验,分别分享观点。赵文杰以三阶案例研习课程为例,提出鉴定式方法应遵循由简入繁、从假想案例走向真实案件的训练路径,并强调请求权基础预选与价值判断的重要性。王希奇结合律师执业实践指出,请求权基础方法是处理真实案件的核心工具,能够清晰指引证据收集、证明责任分配与案件材料梳理,切实打通课堂学习与法律实务的壁垒。李建星认为,鉴定式案例分析是提升实务能力的有效路径,应推动方法本土化融入本科课堂教学,以小案例切入、将要件拆解融入常规课程。徐伟从AI时代视角提出,鉴定式所承载的严谨逻辑与体系思维,仍是法律人不可替代的核心能力,熟练掌握方法才能更好驾驭智能法律工具,保持专业竞争力。与会师生认真聆听、积极互动,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最后,王康对本次讲座作总结。他表示,李昊的报告体系完整、逻辑严密、深入浅出,系统呈现了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与请求权基础思维的完整框架,兼具理论深度、方法精度与实践指导意义,为我校法学教学改革、案例研习推广提供了重要参考。他希望同学们以本次讲座为契机,认真吸收、勤于练习,将规范严谨的法律方法论内化为专业素养与职业能力,努力成长为高素质法治人才。

本次名家讲坛主题聚焦、内容充实、交流深入,有效提升了师生对民法方法论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对我校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强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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