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坛第269讲|“中国土地权利的体系化思考”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时间:2026-04-16浏览:10

4月14日,上海政法学院“名家讲坛”系列讲座第269讲在汇知楼107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特邀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凤章主讲,以“中国土地权利的体系化思考”为核心议题,系统解读我国土地权利体系的立法现状、制度逻辑与改革方向。讲座由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李建星主持,科研处处长刘军致辞,校内百余名学生到场参与学习交流。

讲座伊始,刘军教授对李凤章教授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感谢。他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基础性制度,土地权利体系化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时代背景下,系统梳理中国土地权利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兼具重大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刘军教授介绍了李凤章教授在土地法、财产法领域的深厚学术积淀与丰硕成果,期待本场讲座为师生带来前沿学术启发。

主讲环节中,李凤章教授围绕中国土地财产权立法现状、研究方法论、产权制度逻辑、制度生成史、改革反思与破局路径六大维度展开深度阐释。他首先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规范框架,明确我国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与抵押、城乡二元权利分割的核心特征,并抛出使用权性质、“三权”分置、续期规则、土地开发权等关键命题。

在研究方法论上,李凤章教授强调应超越单纯法教义学局限,立足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现实,秉持利益无侵害原则与成本弥补正义,回归常识与经验理解土地产权本质。他对比英美“所有权—保有权”模式与欧陆“主权—所有权”模式,揭示我国土地权利制度兼具公私交融的独特属性。

李凤章教授回顾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历程,指出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从大陆法系土地所有权体系,转向以使用权为核心的个人土地财产权重建路径,这一改革在不经意间为中国引入普通法契约精神,为财产权稳定保障奠定基础。他明确提出,我国土地改革方向正确但推进不足,当前仍存在划拨土地赋权不充分、集体土地产权化不足、权利期限与用途管制僵化等问题。

讲座尾声,李建星教授作总结点评。他表示,李凤章教授的讲座贯通历史、法理与实践,以宏观视野解构中国土地权利体系,以务实思路指明改革方向,兼具理论深度、实践温度与创新高度,为师生理解中国土地法治、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指引。他希望同学们以本次讲座为契机,立足中国实践、关注真实问题,在土地权利、财产法等领域深耕细研。

本次名家讲坛主题鲜明、内容扎实、研讨深入,进一步拓宽了学生学术视野,深化了对中国土地权利体系化建设的认知,对推动我校土地法治、民商法研究与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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