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海政法学院“名师讲坛”第83讲于B4-103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张小宁主讲,主题为“刑法中的义务冲突”,学院专任教师陆一敏主持。

讲座伊始,张小宁以“电车困境”“古希腊奥德修斯神话”等经典思想实验为引,系统界定了义务冲突的概念内涵。他指出,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同时负有数项不可回避的法定义务,因客观情境所限仅能履行其中之一的法律困境。随后,讲座重点辨析了义务冲突与紧急避险制度的理论分界,并结合“德国战时安乐死案”“家庭医生案”“肖志军案”等典型司法案例,深入阐释了义务冲突在实务中的复杂性与普遍性。
在理论建构层面,张小宁提出,义务冲突不应一概认定为违法阻却事由,而应依据义务位阶的不同做出类型化处理:当行为人履行高阶义务时,可阻却行为的违法性;当行为人履行低阶义务时,行为仍具违法性,但可能据此减轻乃至免除刑事责任。关于义务位阶的判断标准,张教授认为,通常应以法益的质与量作为主要依据;在法益难以直接比较的情形下,则需借助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权衡进行补充性判断。张小宁强调,在多重义务难以兼顾的法律情境下,刑法评价的核心不在于简单的是非判断,而在于通过规范化的衡量标准实现合理的责任分配。
汇报部分结束后,陆一敏做出了精彩的点评,张小宁与提问者也进行了精彩的问答互动。
本次讲座从理论辨析与案例分析两个维度出发,系统梳理了义务冲突的识别与判断路径,师生理解复杂的刑法义务冲突问题提供了具有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引价值的学术启示。
源丨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