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副司长苟人民一行莅临学校,专题调研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上海市教委学生处处长丁良、副处长周红星等陪同调研。校长郑少华与苟人民副司长,就学校办学发展、人才培养、学籍学历管理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高志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上,高志刚代表学校对苟人民副司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学校办学历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服务国家战略等情况,重点汇报了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成效。他指出,学校立足政法特色,创新构建“1+3”学籍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模式,坚持制度先行、部门协同、底线坚守、法治护航,严格落实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学籍学历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与学生合法权益。

苟人民副司长对我校办学成果与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他表示,上海政法学院高度重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流程规范、保障有力、特色鲜明,工作成效显著。希望学校再接再厉、再上一层楼,持续提升学籍学历管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政法高校专业优势,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贯彻实施过程中,积极总结实践经验、梳理难点问题、反馈宝贵意见,为上级部门完善政策、优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双方还就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异动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会前,苟人民副司长一行参观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学校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落实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工作要求,持续完善“1+3”学籍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模式,不断提升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教育部41号令各项规定,及时反馈实施情况与意见建议,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各项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
源|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