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规促团结 共奋进铸同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解读学习及主题教育活动

时间:2026-04-30浏览:17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少数民族预科生厚植家国情怀、增强法治观念,4月2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于成德楼党建中心开展“学法规、促团结、共奋进”解读学习及主题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徐丽红担任领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班主任、辅导员及全体学生参加。

活动伊始,徐丽红回顾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少数民族预科班建设的工作历程,并充分肯定了预科班建设取得的育人成效。她指出,自2018年承担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工作以来,学院始终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预科生培养全过程,围绕思想引领、学业帮扶、日常管理和文化交融等方面持续探索,引导各族学生在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中增进了解、凝聚共识、团结奋进。

领学过程中,徐丽红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主要内容和立法亮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该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完善保障与监督机制、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结合少数民族预科生学习生活实际,徐丽红强调,预科阶段是同学们适应大学生活、夯实学业基础、明确成长方向的重要时期。她勉励同学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学细悟法律条文,将民族团结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勤学善思、团结互助中提升本领、共同成长。

通过学习,预科班学生进一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对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意义和实践要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学们纷纷表示,将把本次学习收获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增进交流、互帮互助,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

后续,学院将以“预科十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少数民族预科班育人经验,凝练工作特色,打造育人品牌,持续提升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质量,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贡献马院力量。


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牛乔婧

图|牛乔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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