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海政法学院与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作签约仪式在申浩(乌鲁木齐)律所顺利举行。上海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葛卫华,新疆律师协会会长、华商西北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耿宝建,申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田庭峰,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顾问李恩德出席签约仪式。

葛卫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新疆作为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共建“一带一路”核心枢纽,对高水平法治人才与高品质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学校长期深耕涉外法治研究,在上合组织法律服务、中亚法律研究等方面积淀深厚;申浩律所布局乌鲁木齐、聚焦中亚涉外法律服务,双方优势互补、发展方向高度契合。他对校所双方在合作理念与领域选择上的高度契合给予充分肯定。葛卫华强调,本次签约是校所协同发展的崭新起点,未来双方将聚焦四大方向深化务实合作,一是协同育人,共建实战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推动资深律师与法学教师双向交流;二是实务对接,将申浩乌鲁木齐律所作为学校在疆重要实践教学基地,助力法治人才培养;三是科研聚力,围绕“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中亚国别法律、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联合攻关;四是资源互通,搭建沪疆法治交流桥梁,双向赋能法治建设与人才培养。

在葛卫华书记、耿宝建会长共同见证下,学校合作发展处处长陈校、申浩律所主任田庭峰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田庭峰在致辞中表示,申浩已布局新疆乌鲁木齐,重点发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聚焦面向中亚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上海政法学院在上合组织框架下拥有丰富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和中亚学术资源,与申浩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双方合作空间广阔。
签约仪式上,双方共同发起“尚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的倡议。该基金旨在支持涉外法治人才赴海外学习实践、开展涉外法律课题研究、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培养更多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源|合作发展处
